因工作需要,根據(jù)《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盱眙縣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警務輔助人員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人員性質
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,主要從事接處警、巡邏巡查、值班備勤等輔助工作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,不具有事業(yè)編制人員身份,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2.年齡在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間出生);
3.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4.品行端正,誠實守信,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,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;
5.身體健康、體貌端正,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、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
1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;
2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3.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4.曾因違法違紀,被開除、辭退、解除勞動合同的;
5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6.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7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8.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9.根據(jù)國家和省等有關規(guī)定,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三)招聘崗位及條件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:
(一)報名
1.報名方式
招聘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進行(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并填寫完整)。應聘者需提供身份證、學歷證書(大專以上學歷的還需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)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、銀行征信報告。有工作單位的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。帶齊所有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至盱眙縣公安局13樓政治處1311辦公室報名。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戴世琴88222515。
報名表詳見附件1
2.報名時間: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間的工作日,上午8:30-11:45,下午2:00-5:30。
(二)筆試
1.筆試科目為《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》,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。
2.筆試總分為100分。
3.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體能測試
1.根據(jù)崗位需要進行體能測試,體能測試總分100分,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2.體能測試項目:縱跳摸高、4×10米往返跑和1分鐘俯臥撐(男子)/1分鐘仰臥起坐(女子)。其中,縱跳摸高為達標性測試,不合格的,不得參加其他項目測試;4×10米往返跑、1分鐘俯臥撐(男子)/1分鐘仰臥起坐(女子)為競爭性測試,低于60分的,為不合格。具體測試標準詳見附件2。
(四)面試
1.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、組織協(xié)調能力、應變處置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(yè)技術水平。
2.面試總分100分。
3.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五)體檢
1.按照筆試成績40%、面試成績40%和體測成績20%匯總考生總成績,并按招聘人數(shù)1: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(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)。
2.體檢參照修訂后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(xiàn)缺額的,在應聘人員中,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。
3.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。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接收通知,無法聯(lián)系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(六)政審、公示和錄用
1.體檢合格人員由縣公安局組織考察,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,從本崗位考生中依次遞補。
2.政審合格并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的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到,對逾期未報到或發(fā)現(xiàn)有弄虛作假的,取消聘用資格。
3.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接收通知,無法聯(lián)系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四、工資待遇
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,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參照縣公安局現(xiàn)有崗位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(zhí)行,同時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。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為確保公平公開、競爭擇優(yōu),堅決杜絕不正之風,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(jiān)督,特設立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517-88570330。
六、本公告由盱眙縣公安局負責解釋
附件:
2、體測折算方法(參考)
(注:成績在兩個時間段之間的,取較慢時間對應的分數(shù)為最后得分。)
盱眙縣公安局
2024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