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盱眙縣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警務輔助人員,根據(jù)《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招聘公告。
一、人員性質
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,不具有事業(yè)編制人員身份,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基本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2.年齡在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7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7日期間出生),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;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、退役軍人、見義勇為人員;3.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4.品行端正,誠實守信,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,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;5.身體健康、體貌端正,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、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;6.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、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。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:1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;2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;3.曾因違法違紀,被開除、辭退、解除勞動合同;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;5.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;6.有文身、傳染性疾病、精神病史、癲癇病史、嚴重心腦血管病等不適宜參加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;7.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。
(三)招聘崗位及條件: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:
(一)報名
1.報名方式:招聘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進行(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并填寫完整)。應聘者需提供身份證、學歷證書(大專以上學歷的還需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),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。有工作單位的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。帶齊所有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至盱眙縣公安局13樓政治處1311辦公室戴世琴處報名,聯(lián)系電話:88222515。2.報名時間: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,上午8:30-11:45,下午2:00-5:30。(國家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
(二)筆試
1.筆試科目為《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》,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。2.筆試總分為100分。3.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體能測試
1.根據(jù)崗位需要進行體能測試,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,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2.體能測試標準,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四)面試
1.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、組織協(xié)調能力、反應應變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。2.面試總分100分。3.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五)體檢
1.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%匯總考生總成績,并按招聘人數(shù)1: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(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)。2.體檢參照修訂后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(xiàn)缺額的,在應聘人員中,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。3.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。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接收通知,無法聯(lián)系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(六)政審、公示和錄用
1.體檢合格人員由縣公安局組織考察,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,從本崗位考生中依次遞補。2.政審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的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到,對逾期未報到或發(fā)現(xiàn)有弄虛作假的,取消聘用資格。3.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接收通知,無法聯(lián)系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四、工資待遇
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,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參照縣公安局現(xiàn)有崗位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(zhí)行(含基本工資、公安工齡補貼、考核工資等),同時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。政治處影視編輯崗及綜合文字崗經適崗評價合格后評為專業(yè)技術人才,享受專業(yè)技術崗位津貼。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為確保公平公開、競爭擇優(yōu),堅決杜絕不正之風,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(jiān)督,特設立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517-88570013。
六、本公告由盱眙縣公安局負責解釋
附件: